为积极贯彻落实优抚对象优抚医疗保障政策,榕江县采取“三到位”措施扎实开展优抚医疗保障工作,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难”问题。
一、宣传服务落实到位。榕江县退役军人服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优抚医疗保障政策。结合走村入户办理建档立卡、优待证契机大力宣传优抚医疗补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每月初与医保部门甄别比对上月因病就医产生医疗费用优抚对象,对符合申请优抚医疗补助的人员要求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逐一通知到位,确保优抚医疗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对于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由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递交优抚医疗补助申请材料到县级部门审核审批,切实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政策资金保障到位。为了更加细化落实上级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县级优抚医疗保障实施政策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榕江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实施方案》,对优抚医疗保障的人员范围、保障比例、保障资金来源、申请方式、审批程序、工作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既规范了我县优抚医疗保障业务的实施标准,也为争取县级优抚医疗预算资金提供文件依据。
三、医疗补助发放到位。优抚医疗保障资金是民生保障资金,直接关系到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特别是因大病、慢性病入院治疗的优抚对象对优抚医疗补助的需求更为迫切。因此,我县积极协调、全力筹措,确保每月底前足额发放当月申请的优抚医疗补助资金,切实为优抚对象解决医疗难题,及时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