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基础信息公开
1.机构信息类
2.通知公告类
3.新闻发布类
4.政策法规类
(二)重点领域信息
1.党建工作
2.人事信息
3.财政资金
4.权责清单
5.就业创业
6.教育培训
7.英烈褒扬
8.双拥工作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j.qdn.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为“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步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办理时限。本机关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五、主管部门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中心、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环城北路45号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电话:0855-3810255 邮编:5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