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

来源: 局办公室财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10-10 10:07

目  录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移交符合在黔东南州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黔东南州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州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全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全国、全省及列入全州重点保护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科室,下属3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黔东南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决算、黔东南州凯里军用饮食供应站决算、黔东南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68.01万元,与2020年的3,791.52万元相比减少1323.51万元,下降34.91%。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收支较上年度有所减少所致。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8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0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4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24万元,占86%;项目支出197.98万元,占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468.01万元。与2020年的3,636.03万元相比减少1168.02万元,下降32.12%。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2.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的2,854.1万元相比减少1411.88万元,下降49.47%。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55万元,占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213.3万元,占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32.4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36.85万元,占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类)支出4.58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97.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目标绩效奖金,由州财政局统筹,无年初预算。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发生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所致。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7.35万元,支出决算为44.8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3.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没有发生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所致。

(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发生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所致。

(6)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收入科目从优抚事业单位调整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而支出科目未调整所致。

(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收入科目从优抚事业单位调整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而支出科目未调整所致。

(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其他优抚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发生其他优抚支出所致。

(9)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安置科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10)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安置科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1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安置科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1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安置科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1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89.17万元,支出决算为492.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办公经费等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1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科目(款)一般管理事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1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科目(款)部队供应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16)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科目(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1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1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7.98万元,支出决算为36.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类)应急管理事务科目(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指标为上级拨入专款,无年初预算。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0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4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台所致。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0.35万元,比上年的30.49万元增加9.86万元,增长32.34%,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台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0万元,0%,原因是:(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6.6%,比上年的29.28万元增加9.7万元,增长33.13%,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台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4%,比上年1.21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13.22%,原因是:由于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具体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3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9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1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费、洗车费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1.33%。具体是:接待省厅来我州调研及接待县级机关来我州汇报工作等公务事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厅来我州调研及接待县级机关来我州汇报工作等公务事项等。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5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66万元,与2020年的171.68万元相比增加30.98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县开展调研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4.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项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解决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43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黔退役军人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发放补助,解决1954年10月31日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时安置在企业的在岗、下岗(内部退养、离岗休养)和退休(退职)人员生活医疗困难等问题。我局通过2021年州级财政预算,预算资金共计23.28万元,已使用2021年度州级预算资金7.291万元。用于保障州直企业老复员军人2021年度生活医疗补助金按时、足额将资金发放。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部分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项目二: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9.30烈士公祭日活动等,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2021年部门工作经费预算申请30万元,截至2022年1月,完成率53%。项目资金共30万元,用于9.30烈士公祭日开展的活动等。通过走开展9.30烈士公祭日活动等,营造出“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100%。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部分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项目三:州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经费项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3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20〕1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对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在保障其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立足帮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摆脱困境,不断提高救急济难水平,为保障他们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困难退役军人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2021年帮扶援助资金预算申请50万元,2021年12月已完成划拨使用28万元,完成率56%。黔东南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内优抚对象人数2236人,根据申请人困难程度、帮扶标准开展资金、物资等帮扶援助。项目资金共50万元,其中20万注入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州本级预留2万,根据2020年度各县(市)退役军人局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分别划拨凯里市:2万元、麻江县:1.5万元、黄平县:2万元、施秉县:2万元、镇远县:2.5万元、岑巩县:2万元、三穗县:1万元、天柱县:1万元、锦屏县:2万元、黎平县:2.5万元、从江县:2万元、榕江县:1万元、雷山县:2.5万元、台江县:2万元、剑河县:2万元。资金均划拨使用完毕。通过帮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摆脱困境,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救急济难水平,不断增强困难退役军人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帮扶援助工作的满意度达100%。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部分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项目四:八一、春节优抚对象、驻军走访双拥慰问经费项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3号)等文件要求,健全“八一”、春节走访慰问制度,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2021年慰问经费预算申请9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完成率14%。项目资金共90万元,已使用2021年度州级匹配预算资金13万元。通过走访慰问,深入退役军人家中,主动了解退役军人需求,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优抚对象的心坎上,营造出“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对慰问工作的满意度达100%。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部分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项目五:企业军转干解困补助项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等问题。2021年州级财政预算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145万元,已拨付使用,完成率100%。根据各县(市)人员分布情况,按每人约1.06万元匹配到16个县(市),已拨付到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2021年州级补助资金145万元已于2021年7月全部匹配到16个县(市)。主要用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发放;对在岗、下岗、失业、内退等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工资补差;开展个案帮扶活动,对生活极为困难个人开展一次性特困救助。资金均划拨使用完毕。所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绩效指标明确、细化量化、可衡量。认真贯彻中央、省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各项困难补助,认真做好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继续保持全州企业军转干部群众稳定。2021年完成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发放134人;对在岗、下岗、失业、内退等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工资补差1人;开展个案帮扶活动106人,对生活极为困难个人开展一次性特困救助2人。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项目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项目

根据《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9号)精神,为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通过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帮助退役士兵就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运行,在生活、就业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体现党和过国家对退役士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

2021年州级预算资金申报30万元,已于2021年6月完成拨付使用,完成率100%。黔东南州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849人,根据各县(市)接收人员情况,按照比例进行拨付。

该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共30万元,根据各县(市)接收情况,2021年分别划拨凯里市3.60万元、麻江县1.35万元、丹寨县1.28万元、雷山县11.17万元、黄平县1.61万元、施秉县1.25万元、镇远县1.65万元、三穗县1.83万元、岑巩县2.48万元、天柱县2.94万元、锦屏县1.48万元、黎平县2.28万元、榕江县2.20万元、从江县1.47万元、剑河县2.30万元、台江县1.11万元。资金均划拨使用完毕。

所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绩效指标明确、细化量化、可衡量。通过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帮助退役士兵就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运行,在生活、就业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体现党和过国家对退役士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满意度达90%以上。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项目七:2021年抚恤补助资金州级配套资金项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优抚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足额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021年抚恤补助资金州级配套资金361万元,已于全部划拨至各县(市)。项目资金共361万元,由优抚科调度各县(市)优抚对象人数,根据州级配套资金标准撰写分配方案,经局党组同意,商拨州财政局将预算资金拨付各县(市),均已拨付完毕。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项目八:重点优抚对象巡回医疗、短期疗养经费项目

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 年工作要点》(黔退役军人发〔2020〕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州2021年工作安排,开展优抚对象巡回医疗、短期疗养工作。2021年优抚对象巡回医疗经费预算60万元,2021年已划拨使用0万元(用于补足2021年巡回医疗经费),使用率0%。项目资金共60万元,用于全州伤残军人、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等优抚对象开展巡回医疗、短期疗养。2021年已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巡回医疗、短期疗养。通过开展巡回医疗,保障全州伤残军人、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等优抚对象身心健康,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未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部门可进行适当简化后同步公开。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本单位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本单位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以及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抚恤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反映军供站等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三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州退役军人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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