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工作,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我为群众办实事·情暖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项目的秋冬季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各县(市)报送情况,经研究审核,近期拟对以下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关爱帮扶,现将本次拟关爱帮扶的44名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简要情况公示如下:
1.肖某学,男,75岁,于1964年入伍,197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凯里,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衰竭期)肾性贫血、肾性高血压、肾性骨病、高钾血病、代谢性酸中毒;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型,心功能三级;痛风性关节炎静止期等多种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肖某学医疗帮扶金3000元。
2.罗某圣,男,45岁,于1997年入伍,200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凯里,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副鼻窦、蝶鞍区、上斜坡、颅底等部位占位性病变、腺样囊性癌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罗某圣医疗帮扶金3000元。
3.潘某华,男,39岁,于2001年入伍,200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凯里,低保户家庭。其本人于2007年因车祸致脑部受伤,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为精神一级残疾,长期住院治疗。2021年1月,其父亲突发脑出血,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潘某华困难帮扶金5000元。
4.潘某相,男,65岁,于1980年入伍,198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妻子因患直肠癌,医疗花费较大;其儿子系肢体一级残疾,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潘某相困难帮扶金5000元。
5.梁某全,男,67岁,于1972年入伍,197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与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其女儿因患有小肠间质瘤、肝脏转移瘤、慢性乙肝病毒型肝炎、低蛋白血症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梁某全困难帮扶金3000元。
6.康某才,男,82岁,于1956年入伍,195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年老体弱;其儿子于2017年意外死亡;其儿媳系家庭唯一劳动力,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康某才困难帮扶金3000元。
7.舒某付,男,71岁,于1971年入伍,1979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岑巩。其本人因患直肠癌,医疗花费较大,其妻子年老体弱,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舒某付医疗帮扶金3000元。
8.舒某,男,42岁,于1997年入伍,200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岑巩。其本人系四级肢体残疾,因患有胃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舒某医疗帮扶金3000元。
9.吴某,男,41岁,于1997年入伍,200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岑巩。其本人因患有结肠癌,医疗花费较大,其父母年老体弱,其两个子女在读书,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吴某医疗帮扶金5000元。
10.张某辉,男,74岁,于1969年入伍,1974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台江。其本人因患有高血压、急性尿潴留、脑梗死后遗症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张某辉医疗帮扶金3000元。
11.王某武,男,66岁,于1972年入伍,197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台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系残疾人,患有脑血管病后遗症、高血压等疾病,现瘫痪在床,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王某武困难帮扶金3000元。
12.张某德,男,63岁,于1978年入伍,198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剑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与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其儿子系肢体残疾二级,因患有骨髓空洞症,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张某德困难帮扶金5000元。
13.文某锡,男,65岁,于1977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剑河。其本人因患有脑梗死、高血压3级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文某锡医疗帮扶金3000元。
14.杨某通,男,68岁,于1977年入伍,1979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剑河,低保户家庭。其本人于2021年收稻谷不慎摔伤,造成脑梗死,不能自主呼吸,医疗花费较大,女儿在读书,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通医疗帮扶金5000元。
15.杨某高,男,39岁,于2001年入伍,200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雷山。其本人因患有双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下腔静脉滤器血栓形成和左侧骨骼压综合症,医疗花费较大,其2个儿子在读书,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通医疗帮扶金5000元。
16.杨某国,男,65岁,于1977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雷山。其本人因患有脑梗死,高血压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国医疗帮扶金3000元。
17.胡某荣,男,69岁,于1973年入伍,197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锦屏,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有结肠癌肺癌,高血压、脑梗死、肾结石、肠吸肉等疾病;其妻子因患有脑梗死、糖尿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胡某荣医疗帮扶金5000元。
18.杨某玖,男,65岁,于1975年入伍,197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锦屏,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因患有左肺癌,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玖医疗帮扶金3000元。
19.陆某灿,男,54岁,于1985年入伍,1989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锦屏,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妻子因患有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低蛋白血症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陆某灿困难帮扶金3000元。
20.蒙某钦,男,91岁,于1951年入伍,195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麻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因患有慢性病,年老体弱,独自生活,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蒙某钦困难帮扶金3000元。
21.文某,男,86岁,于1956年入伍,195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麻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患有慢性病,年老体弱,无劳动力;其儿子系言语一级残疾人,家庭主要靠低保金维持,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文某困难帮扶金5000元。
22.张某国,男,84岁,于1959年入伍,196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镇远,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病全身瘫痪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目前由其养子管护,家庭主要靠低保金维持,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张某国困难帮扶金5000元。
23.涂某君,男,26岁,于2015年入伍,202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镇远。其母亲因患有慢性病大病、糖尿病及脑梗塞,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涂某君困难帮扶金3000元。
24.姚某,男,58岁,于1982年入伍,198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镇远。其本人因患有脑梗致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姚某医疗帮扶金3000元。
25.张某和,男,58岁,于1982年入伍,1984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施秉。其本人因患有直肠癌,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张某和医疗帮扶金3000元。
26.吴某寿,男,78岁,于1964年入伍,1969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施秉,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有慢性病(骨质增生);其妻子患有脑梗塞,二人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吴某寿医疗帮扶金5000元。
27.舒某录,男,49岁,于1991年入伍,1994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有直肠癌,医疗花费较大;其两个子女在读书,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舒某录医疗帮扶金5000元。
28.彭某豪,男,49岁,于1990年入伍,199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脑出血瘫痪在床,肢体二级残疾;其两个子女在读书,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彭某豪困难帮扶金5000元。
29.杨某旗,男,70岁,于1969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房屋于2021年7月12日因火灾被烧毁,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杨某旗困难帮扶金3300元。
30.吴某国,男,61岁,于1980年入伍,198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妻子因患有鼻软骨肉瘤二级,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国困难帮扶金3000元。
31.黄某平,男,49岁,于1987年入伍,199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其本人因患有尿毒症,长期治疗;其儿子在读书,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黄某平困难帮扶金3000元。
32.吴某智,男,40岁,于1999年入伍,200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其本人因患心脏病,长期治疗,独自养育2岁儿子,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智困难帮扶金3000元。
33.姜某明,男,64岁,于1977年入伍,198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凯里。其儿子因患有急性髓系白血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姜某明困难帮扶金3000元。
34.周某滔,男,68岁,于1974年入伍,197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三穗,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因患有慢性病,其妻子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二人长期服药治疗,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周某滔困难帮扶金3000元。
35.王某贵,男,71岁,于1970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三穗,低保户家庭。其本人与妻子年老体弱,均无劳动能力;其孙子因患有胫骨良心肿瘤,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王某贵困难帮扶金3000元。
36.万某学,男,63岁,于1978年入伍,1984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三穗,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有脑血栓致下肢瘫痪,肢体二级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万某学困难帮扶金3000元。
37.杨某军,男,57岁,于1983年入伍,198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丹寨,低保户家庭。其妻子因患有白血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杨某军困难帮扶金3000元。
38.韦某昌,男,60岁,于1980年入伍,198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丹寨。其本人因患有慢性病(骨质增生),长期治疗;其妻子患有心脏病,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韦某昌困难帮扶金3000元。
39.王某高,男,53岁,于1984年入伍,1989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丹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因患有梗阻型心肌病,医疗花费较大;其儿子在读书,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王某高医疗帮扶金5000元。
40.王某才,男,52岁,于1989入伍,199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黄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有尿毒症,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王某才医疗帮扶金3000元。
41.张某才,男,62岁,于1979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黄平,特困人员。其本人因患胰腺炎、白血症、冠心病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中无劳动力,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张某才医疗帮扶金5000元。
42.刘某友,男,64岁,于1976年入伍,198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榕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因患有高血压和通风性关节炎,手脚严重肿痛,长期治疗,系二级残疾,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刘某友困难帮扶金3000元。
43.石某昌,男,74岁,于1971年入伍,197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榕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其本人因患有膀胱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慢性胃炎等多种疾病,长期服药治疗,系视力三级残疾,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石某昌困难帮扶金3000元。
44.石某标,男,72岁,于1969年入伍,197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榕江。其本人因患有食管癌,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石某标医疗帮扶金3000元。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855—3810251,或寄送书面意见至凯里市环城北路54号(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维护科收),寄送时间截止邮戳时限为2021年10月26日24时前。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